关于接收捐赠图书的管理工作细则
接受图书捐赠,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途径之一。近年来,社会各界捐赠给高校图书馆的图书越来越多。在这些捐赠的图书中,有许多是非常珍贵的文献,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和收藏价值。为有效地收集、科学地管理赠书资源,使这项工作逐渐制度化、规范化,从而更好地为读者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接受赠书的标准。
1、捐赠图书的范围。公开及非公开编辑出版的具有一定收藏和研究利用价值的文献资料,包括图书、杂志、报纸、电子出版物等。
2、捐赠要求:⑴图书完整(五成新以上,不缺页,无污损,无严重圈划现象);
⑵内容健康,适合图书馆收藏;
⑶为保证藏书质量,不接受以下图书:大中小学用过的课本及复习参考资料、少儿读物、单期期刊、非法出版物及其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图书。
二、赠书的接收、登记及加工。
1、接收。对于大批量的图书捐赠,举行一定的捐赠交接仪式,颁发收藏证书、合影留念;个别赠书,颁发收藏证书并口头或书函表示感谢。
2、登记。将有关信息进行登记,编制信息表,在图书馆网页上做赠书专题通报并随时更新,内容包括题名、出版社、著者等项外, 还包括捐赠者的姓名、金额、册数。
3、加工。在捐赠图书的书名页加盖赠书章,(个人捐赠)手工签写捐赠者姓名,按照新书的加工流程将赠书进行分类加工,建立赠书书目数据库。对一些具有较高文物价值、史料价值的珍本、善本等赠书,以及名人、院士的个人专著及专藏珍贵资料典藏入文科阅览室进行收藏,其他均典藏到赠书借阅室进入流通,最大限度地发挥赠书的作用。
对于个别不符合馆藏要求的赠书,不予以加工,以节省不必要的加工费用。但可进行二次开发利用, 积极主动寻找转赠对象,发挥其作用。
泰山学院图书馆